①公称尺寸与实际尺寸
A、公称尺寸:标准中规定的公称尺寸、用户和制造商希望看到的理想尺寸、合同中规定的订货尺寸。
B、实际尺寸:是生产过程中得到的实际尺寸,往往比标称尺寸大或小。 这种大于或小于公称尺寸的现象称为偏差。
② 偏差与公差
A、偏差:在生产过程中,由于实际尺寸很难满足公称尺寸要求,即经常大于或小于公称尺寸,所以标准规定实际尺寸与公称尺寸存在差异。标称尺寸。 正差称为正偏差,负差称为负偏差。
B、公差:标准中规定的正负偏差之和称为公差,也称“公差带”。
偏差是有方向性的,即表现为“正”或“负”; 公差没有方向性。 因此,将偏差值称为“正公差”或“负公差”是错误的。
③交货长度
交货长度又称用户要求长度或合同长度。 标准对交货长度有如下规定:
A、正常长度(又称不固定长度):标准规定长度内且无固定长度要求的任何长度称为正常长度。 例如,结构管标准规定:热轧(挤压、扩管)钢管3000mm~12000mm; 冷拔(轧)钢管2000mm~10500mm。
B、定长长度:定长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,即合同中要求的定长尺寸。 但在实际操作中,不可能切出与定长长度一样多的长度,因此标准规定了定长长度允许的正偏差值。
取结构管标准为:
定长管材的成品率远低于正常长度管材的成品率。 厂家要求涨价是公平的。 不同公司的涨价幅度不同。 一般情况下,价格上涨幅度为基础价格的10%左右。
C, double ruler length: the double ruler length should be within the usual length range, and the contract should indicate the single ruler length and multiples of the total length (for example, 3000mm×3, which is 3 multiples of 3000mm, and the total length is 9000mm). In actual operation, a positive deviation of 20mm should be allowed on the basis of the total length, plus a margin for the incision of each single ruler length. Take the structural pipe as an example, the allowance for cutting is stipulated: 5~10mm for outer diameter ≤159mm; 10~15mm for outer diameter >159毫米。
标准中若无双长偏差和裁切余量,应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。 双长标准与定长长度相同,会带来厂家良率的大幅降低。 因此,厂家涨价是公平的,涨价幅度与定长长度基本持平。
D. 范围长度:范围长度在通常的长度范围内。 当用户要求固定量程长度时,必须在合同中注明。
例如:常用长度为3000~12000mm,定尺长度范围为6000~8000mm或8000~10000mm。
可见,范围长度比定长、倍长长度宽松,但又比通常长度严格很多,这也会降低生产企业的产量。 因此,厂家提高价格也是合理的。 涨价幅度一般比底价高出4%左右。
④壁厚不均匀
钢管的壁厚不可能处处相同,客观上存在横截面和纵向管体壁厚不等的情况,即壁厚不均。 为了控制这种不均匀性,有的钢管标准规定了壁厚不均匀的允许指标,一般规定不超过壁厚公差的80%(供需双方协商后实施)。
⑤ 椭圆度
圆钢管截面存在外径不等的现象,即存在不一定相互垂直的最大外径和最小外径。 最大和最小外径之间的差值是椭圆度(或非圆度)。 为了控制椭圆度,有的钢管标准规定了椭圆度公差指标,一般规定为不超过外径公差的80%(供需双方协商后实施)。
⑥ 曲率
钢管沿长度方向弯曲,弯曲程度称为弯曲度。 标准中规定的曲率一般分为以下两种:
A、局部曲率:用一米直尺靠在钢管最大弯曲处,测量弦高(mm),即为局部曲率值。 单位为mm/m,表达式为2.5mm/m。 。 该方法也适用于管端弯曲。
B、总长度的总曲率:用细绳从管子两端拉紧,测量钢管弯曲处的最大弦高(mm),然后换算成长度的百分比(以米为单位),这是钢管的长度全长曲率。
例如:钢管长度为8m,实测最大弦高为30mm,则钢管总长度应为:
0.03÷8m×100% =0.375%
⑦尺寸超差
尺寸超出公差或允许偏差称为尺寸超标。 这里的“尺寸”主要是指钢管的外径和壁厚。 通常,有些人将尺寸超差的习惯称为“超差”。 将偏差与公差等同的术语并不严格,应该称为“超出公差”。 这里的偏差可以是“正”或“负”。 同一批钢管出现“正负”偏差均不相符的情况并不多见。






